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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花照片 李天一案受害女孩杨晓花个人资料照片

2013-11-21 来源:未知

【杨晓花照片】李天一案受害女孩杨晓花个人资料照片

【杨晓花照片】李天一案受害女孩杨晓花个人资料照片
 
  昨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师李在珂在美国披露,女主角杨晓花是河北阳原县东井集镇人,常年在北京歌厅、宾馆酒店出入。
 
  转帖:外墙已经有重料报道杨姐姐真实身份,看后感觉比较合情理,转帖供分析
 
  涉李天一案的杨姓女陪酒员好友,首次曝光杨佳(化名)家境情况。
 
  我与杨佳认识是几个月以前了,我多少了解杨佳,她本名杨晓花,晓花是河北阳原县东井集镇农民,过去在歌厅做过小姐,干这行已经几年了,刚来酒吧几个月。我们酒吧有出台的和不出台的,我就属于不出台的那种,这个也不是绝对,客人长得帅给的钱到位偶尔也出台,但我大多数时候是不出台的。
 
  杨佳本人长得比较一般,最大的缺点胖,家里非常穷,她家有五个孩子,她排老四,她的弟弟身体有疾病,所以客人只要点她出台,她肯定会跟着走,酒吧的出台费是一千元,酒吧会抽头四百。
 
  当天李天一和姓魏的和我们经理张光耀谈好两个人开房,所以一共出台费就是两千元。后来张经理带杨佳出台了,张哥先自己回来的,过了几个小时,杨佳也回来了发现被打了,原来李天一这个畜生骗人,说好的两千元两个人,结果多了三个人吃了白食,杨佳姐当然不干了,管他们要五千,结果被李天一给打了。杨姐告诉我们张经理,张经理当然很生气打电话给李天一索要剩下的三千和赔偿医药费,李天一说是嫖娼就是两千不给剩下的钱也不赔偿医药费。

 
  张经理做不了主,自然找丁总监了。丁总监和岳总和李军哥都说这事李家赔偿五十万才行,要不然他家小姐被打还白玩了,以后谁还在他家酒吧混,酒吧必须得持这个公道。谁知道李家真牛逼不赔钱,所以酒吧才报警抓的李天一。
 
  张光耀张哥手下管理20多个陪酒的,我们这有金鱼(出台)和木鱼,不是说都出台的,有的陪酒想多赚钱当然得出台了,但是客人不给钱或者耍赖像李天一这种,我们就得往死弄他,让他以后长点教训。
 
  昨天又有一新文,标题是:分别突审结果:发生关系时,杨晓花很配合、无反抗
 
  男方李天一确实欧打过杨晓花。但经对5名小孩“分别审讯”,他们交待一致,打人并非在“发生关系”时进行。发生关系时,杨很配合、无反抗。打人是后来因送杨女士回家这问题上,杨的话激怒了他们,那几个小孩之前刚在饭店跟旁桌打过架,气未消,借此对杨泄愤。
 
  这是嫖娼+伤害行为,与轮奸有本质区别。
 
  所谓轮奸,是指用暴力强迫和对方发生关系。如果暴力是在性交后发生,则不算轮奸。
 
  最大问题在于在饭店吃饭。(梦鸽说的应是真话)
 
  杨说她从头至尾都醉酒趴桌上,不醒人事。但据看过监控的人说,中途杨女士提包去过厕所,还自己点菜,行动自如,很清醒。
 
  关键是,当一伙人因和同桌口角打架离开饭店时,杨女士是自己提包走出饭店的,无醉相,之后便去了湖北大厦。这个细节被男方律师狠抓住,说她装醉,是小姐装醉出台卖淫。
 
  简评:
 
  这个事件本来没什么新意,但是确实被一帮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这些人就是掌握媒体话语权的中国普世公知。
 
  这些人下了两个圈套:
 
  1)请李家人出来道歉:这种呼声曾今在网上非常强烈,但是却一直掩盖着杨姐姐的身份。如果李双江或者梦鸽真的中计,出于急于解救儿子的心情,去道了谦,立刻网络就会解开杨姐姐的身份,革命军人,中国将军给X女道歉,这将是个政治笑话。其用心及其阴险毒辣。
 
  2)妓女也是人:确实妓女也是人,她们也同样具有性不受侵犯的权利,这点不错,懂道理的人都赞同。但是,纠纷发生在性交易之中,更是嫖资纠纷的话,法律不能去保护卖淫嫖娼吧,这种交易如同白粉交易一样,是不能保护的。如果按照轮奸罪来对李天一们判刑,这就等于承认了卖淫嫖娼在中国的合法性。最近广东手淫不是嫖娼,我看属于相互呼应的事件。
 
  这两个圈套只要其中一个中套,都将对中国的社会造成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这等于宣布了普世公知们的伟大胜利。
善良的百姓们,我们应该追索的是事件的真相,而不是代替法院的判决。
 
  本文真实性分析:
 
  由于转载当时没有严格考证,正如看过这篇报导的读者,感觉比较符合自己认知的真相,就直接转过来了。
 
  这两天发现本转载报导已经被其他网站转载,为表示本人的真实态度,特对本文的真实性谈点自己的看法。
 
  首先这篇报导以夜店从业者自述开头,并揭示了夜店生活的一些细节,确实比较内行,因此获得了广泛的认同。
 
  但是,把报道并没有对真相具有太多的突破,基本还是属于“解密哥”及其它正反双方的一些案情揭露翻版,依然属于局外人所写,至于为什么写这个报导先不必追究,请看下面的几点漏洞:
 
  1)既然题目采用了杨佳作为化名,为什么接着就公开了她的“真实”姓名杨晓花呢,一般作为专业写手不会这样做,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不会如此疏忽。
 
  2)所谓杨晓花的老家阳原县应该不在河北,而是在河南郑州东北方几十公里,但是也没有在灵图上找到东井集镇,此处有明显的忽悠痕迹。
 
  3)本文的写作方法比较混乱,不太像具有专业素养的写手所为。比如开头以夜店工作者口述的形式书写,中间却夹杂着比较专业的法律解释,也有案情通报,结尾则是对判定犯罪事实的专业评论,这样混乱的书写方式失去了采访报道的行文风格,等于作者破坏了本文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所以,我的态度一如开篇所示,“转帖供分析”。

  李天一轮奸杨佳事件新进展近日又爆:杨佳本名杨晓花!21日,杨晓花的律师田参军透露杨佳听到关于李天一案最新消息后在暂住地昏迷倒地了。媒体方面也透露了李天一案杨晓花的当下状况,据说杨晓花已经患了重度抑郁,精神方面出了很大的问题。

  8月21日,李天一案女主角杨佳的律师田参军微博透露了杨佳因为听到李天一案最新消息倒地昏迷的消息,不过,田参军很快又在微博上告知了大家杨佳苏醒的消息。杨佳为什么昏倒呢?田参军透露杨佳是因为精神压力太大以及营养不良导致的。也有人说杨佳是因为被告知李天一方已经被排除了非法证据,而如果证据在法庭上被认为是非法的话,那么,杨佳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听到这里,杨佳坐地伤心哭泣,全身抽搐,最后昏迷了。

 

  [杨晓花涉嫌仙人跳的证据 :雷海军主任律师

  证据:

 1.经法医鉴定,杨晓花内裤上的精斑,无李天一的DNA,只有魏和王的。

  2. 杨晓花报案时称,她被李暴力拖拽到饭店。但所有监控、证人都证实她在撒谎,她一路追随5男孩,并自行进入事发饭店,没人强迫她。

  3.杨晓花报案时自称处女。但法医鉴定,她在撒谎,是已婚型外阴,且因性交杂乱,有严重妇科病。

  4.杨晓花两次法医验伤图片不同,第二次脸上居然比第一次多了新伤,明显人为造假。

 

  支持梦鸽申冤!尾部有全文]

  网友观点:袁裕来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微博会员:律师界有些年轻人想博出名,实在太浮躁了。到了什么程度呢?请看,竟然有律师说,李天一案是境外势力第一时间与杨晓花合作,想搞臭中国的官二代。结果,自然只能适得其反。

  凹凸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微博会员:【律师界的奇葩】律师界有些年轻人想博出名,实在太浮躁了,到了不可理喻的疯狂程度!请看,此律师竟然说,李天一案是境外敌对势力第一时间与受害人杨晓花合作,想搞臭中国的官二代。[汗]此人还违规披露受害人隐私!

 

  雷海军主任律师:李天一的冤假错案就是这样形成的?

 第一:冤案,由田参军策划

 

  从海淀法院开庭呈现出来的证据,显示女主角杨女士与酒吧领班张先生是满嘴谎言,比如说处女、白领、殴打等并不存在的情形。

  有大量证据表明田参军律师参与了轮奸证据的整理与编造,不然这些人如何能把这个局做的如此天衣无缝呢?

  第二:假案,由李在珂策划

  梦鸽向北京市司法局投诉李在珂串供及造谣,李在珂咬住田参军,司法局随后对田参军也发起调查。

  在田参军将设局敲诈的案件包装为轮奸后,李在珂又把这个案件朝卖淫嫖娼上包装,当梦鸽确定不委托李在珂后,李在珂直接指控李天一轮奸并打人。

  第三:错案,由陈有西策划

  开庭前,陈有西将矛头指向北京公安局,认为公安机关刻意将本案办成轮奸。

  当然,有被告人律师居然也参与指控李天一轮奸,提出开庭中补充李天一一个同学的证言,李天一对他说轮奸。

 

  怎么这个世界上都是背叛李天一的人呢?

  在杨女士及酒吧索要50万的情况下,李双江闲着没事了,安排李天一去找同学求救?

  错案,正在形成,闹剧实在荒唐。

  第四:梦鸽组合拳

  李天一的同伴,当庭出卖李天一。

  本案的律师,都在算计李天一。

  李天一的同学,要不亲自作证说李天一轮奸,要不同学家长到法院门口说李天一打人。

 

  杨女士灌酒李天一 疑似设计仙人跳

  7月初,我关注了这个案件,发现轮奸有疑点,于是我提出另外一个版本:女主角杨女士有可能以敲诈勒索为目的设局陷害李天一,在酒吧灌酒,并持续跟随,引诱主动发生你情我愿的聚众淫乱,后来她向李天一家提出勒索要求,没有向其他家提出,勒索不成直接报案告强奸。

 

  在性服务行业有两大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一是卖淫报强奸,卖淫女事后以强奸的名义报案说嫖客强奸,很多嫖客被诬告强奸。二是敲诈勒索。卖淫嫖娼现场,卖淫女事中或事后安排同伙跳出来勒索钱财。仙人跳就是报假案强奸及敲诈勒索的结合体,以敲诈勒索为目的,设局卖淫或者淫乱或者强奸。仙人跳本质先勒索而后有卖淫等这样的行为,或者你情我愿的淫乱。

  仙人跳的推测实际上也不是空穴来风。我认为李天一是一个有污点的人,以前打人,据媒体报道本案中有一些暴力行为。在李天一是一个坏人情况下,女方还愿意跟随,对几名未成年人灌酒,我认为“与狼共舞”可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这种目的是成立的话,典型符合先设局敲诈勒索,而后灌酒,然后设局卖淫或者淫乱,随后报假案强奸。

 京华时报报道两篇报告和这次李天一案件媒体报告的情况,包括梦鸽控告状看得出来,仙人跳整个证据链条是成立的。表面现象符合仙人跳整个布局。

 

  仙人跳在李某某案里可能有的三个版本

 

  第一个版本,一人版仙人跳,即杨女士本人是仙人跳唯一的实施者、参与者、策划者。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小魏过生日,大魏把李天一从海南度假叫回北京。现场过生日喝酒做游戏,杨女士肯定知道小魏及其他人的年纪情况和身份情况,酒吧还提供了大量白酒让这几位年轻人过量饮酒。当时陪酒有两名陪酒,有一人跟李天一发生冲突退出,据说李天一方给了300块钱。这样情况下杨女士还没有跟着这位陪酒女退出继续跟随,她有可能有很强的不可告人的动机,这个动机很可能就是想敲诈勒索。

  第二个版本,二人版仙人跳,即杨女士和酒吧领班张先生合伙。梦鸽向北京市公安局控告张先生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张先生有很多过错,但这些过错把杨女士保护起来了。张先生不承认有介绍卖淫,杨女士不承认卖淫,则李天一这一方五个人无法证明杨女士有卖淫行为。

 

  第三个版本,多人版仙人跳,杨女士及张先生和酒吧高层及田参军等多人参与。按照梦鸽控告状,酒吧几位高层也参与事后私了。

  我认为多人版可能性偏低,从酒吧经营的角度,这样公开报案让酒吧存在的过错暴露出来,因为李天一是未成年人,另外酒吧毕竟有陪酒的行为,会被公安机关处罚。其次,酒吧经营是可以盈利,没必要通过设局敲诈勒索获利,酒吧参与这种曝光对正常生意有一些影响。酒吧其他高管参与可能是事后参与,帮助杨女士私了,多人版可能性偏低,但是我个人认为一人版仙人跳和二人版仙人跳可能性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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