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照真相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辟谣冥婚照实为民国夫妇结婚照
2015-06-24 来源:未知
冥婚照真相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辟谣冥婚照实为民国夫妇结婚照大概是2002年,网上出现了一则关于冥婚的故事,而故事配图更成为传播最广的“冥婚照”。最近这张照片被人发现其实台湾一户李姓人家外曾祖父和大房大妈的结婚照,而这张照片曾作品为配图登上过《中国国家地理》。不过也有人怀疑台湾照片的真实性,因为清晰度远不及国内。
冥婚照真相
日前@台南阿呆仔 发微博质疑@中国国家地理 杂志02年6月刊封面,将一张台湾人结婚照说成"冥婚",让家属不能接受。国家地理辟谣:①该期图片介绍为民国时山西新婚夫妇从未说是冥婚②杂志社取得合法授权使用…其实早在11年就有节目揭秘照片悬疑……你是不是也见过这张照片?
请看图片介绍:民国时期山西的一对新婚夫妇。
这幅图在内文中,也作为配图。
看,是一个拉页,这幅结婚照可以像大门一样打开,露出里面的大院介绍。
至于繁体版,除了字体不同,内容都是一样的。
所以,《中国国家地理》从没说这张图是冥婚。
好,那解决下一个疑问:我社使用这张图,是否侵权?下面就是藏家手中的原件,杂志里的图,用的就是这张。照片旁印有明显的“太原府”字样。而旁边的“美丽兴”是民国时太原著名的照相馆。应该是美丽兴为这对新人照的相。
当时,我社是从著名照片收藏家刘铮处获得的这张图,来源和使用都是合法的。
有人说,版权应该归那对新人吧?抱歉,著作权法规定,这种请照相馆拍的照,属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新人和照相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当时这对新人肯定不会和照相馆商量著作权的事,所以若按今天的法律,著作权归照相馆所有。
而且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美丽兴照相馆早已倒闭超过50年,而且期间从来没有发表过,照片版权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杂志使用它是完全合法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很尊重台湾屏东县李家人提出的“这张图片系其祖上在台湾拍的旧照”的提法,因为年代久远,不排除是台湾老照片被打上山西影楼的标志,流入山西收藏市场(虽然这样似乎并无意义)。希望李家能够联系我们,如果有证据证明图片确系李家先人旧照,哪怕确是在山西,而不是在台湾拍的,我们都愿意与李家协商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地址是:liuys@cng.com.cn
所以,有几点疑问,请制造谣言的博主@台南阿呆仔 回应:
关于这个照片是冥婚的谣言,根据我们所掌握的现实是,这个谣言最早的出现,是在2004年11月15日前,在一个叫做“源始森林”的论坛,由网名为“真叶小钗”发布的题为《我发现的灵异事件---冥婚,好怕人啊!!!有图的》一帖,这个网站早已关闭,然而新浪网友“反击网络谣言”在2006年8月17日的博客《冥婚照片之迷调查情况》中,详细考据了这一谣言的流传情况。链接如下:
@台南阿呆仔 的谣言由大量的媒体和个人予以转载,对《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的声誉造成了损害,后果是严重的,影响十分恶劣。以下列举部分。
首先对号称“有态度”的 @网易新闻 表示遗憾,不管有意无意,你们参与了一次非常不光彩的炒作。
http://news.163.com/15/0623/08/ASPFTPUO00014TUH_mobile.html?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还有你们。
@有报天天读
@ETtoday新闻云 由于你们的谣言误导读者,使我们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
某些台湾的媒体更变本加厉,竟然把一张上了色的照片当做《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的封面,我们的封面明明是黑白照片好吗!请你们在报道之前起码要花点钱拿到一本真正的《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或者网上搜一下我们的封面照片也好啊。
请上述相关媒体予以正面回应,否则我们将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对这种赤裸裸的恶意诽谤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另外,对于此照片是拍摄于台湾省屏东县的说法,我个人存有很大的困惑:
第一,图片上新郎穿冬衣棉服,而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的台湾省屏东县全年最低温度在16-19摄氏度,请问为何在亚热带穿棉衣举办婚礼?
第二,中国台湾省屏东县的名字,实际上是日据时代由日本人改的名字,原名为阿猴。台湾日据时代中华文化是被强力压制的,特别是1936年以后,日本对台湾实行“皇民化运动”,台湾人一切生活习俗、语言文字皆从日本。
最后要说的是,无论这幅照片现在的所有者是哪里人,我们相信照片本身是会说话的。不管片中主角的后代如今身在何方,这张照片同时在海峡两岸出现,就足以证明中华血脉山水相连。
请李家的人看到,一定不要忘记联系我们。
电子邮箱:liuys@cng.com.cn
电话为:010- 6486556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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