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同期为104年咋回事
2016-09-18 来源:未知
银行存款被说服购买保险产品刘女士称,2011年6月,她拿着10万元去家附近的中 国农业银行万寿路支行(后搬迁至西翠路支行)存钱。到了银行之后,听刘女士说要存钱,一名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女子上前向其介绍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 称此款保险产品收益要比银行存款高。该女子介绍称,刘女士每年只需交2万元,连续交5年后即可取出本金和收益,“她说我当年只用交2万,手头里剩下的8万 还可以存到银行,两边都能赚钱。”
刘女士回忆,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工作人员穿着和银行 工作人员一样,该女子将其带到银行贵宾室为其介绍产品,还为其演算收益,“她当时还说5年缴费期满后,就能把本金和分红都取回来”。刘女士表示,她是在银 行里办理的业务,并且个人保险投保单上盖的是“中国农业银行万寿路支行”的章,“因为信任银行我才购买了这款保险产品”。
截至2015年6月,刘女士已连续缴费5年,共计10万 元。去年缴费日期过后,刘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对方称让刘女士到公司领赠品。刘女士称,她原本准备顺便把10万元本金 取出来,但到了公司后提出该想法时,工作人员称要再过5年刘女士才能取回本金,并劝其继续购买该公司保险产品,刘女士没有同意。
9月17日,刘女士与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沟通时,对方表示,如果刘女士非要取钱的话,现在只能拿到9.8万元,刘女士表示不能理解,为何10万元钱在保险公司放了六年,如今却连本金都取不出来,还要搭进去2000元。
保险期限104年 目前取本金为退保
前街一号记者在刘女士提供的保险合同中看到,保险险种名称为生命红上红F款两全保险(分红型)和生命附加金管家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合同生效日为2011年6月8日,合同期满日为2115年6月7日。
刘女士称,当时向其介绍保险产品的人说5年后能取回本金 和收益,自己就认为合同期限为5年;去年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的人称要再过5年才能取回本金,就以为是签了10年合同;但回家后仔细一看才发现,合同竟 然长达104年。刘女士说,“这太荒唐了,入保时我38岁,怎么可能再活104年,我儿子都受益不了,得等到孙子了。”
银行承认是其代理的产品
9月17日,前街一号记者来到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 该支行大堂经理称,刘女士购买的产品确实是万寿路支行代理的产品,但对于为何代理该产品,他称此权限不在银行网点,自己并不清楚该保险产品的详细情况。9 月17日,一自称万寿路支行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打电话称,银行只是代理了这款保险产品,投保人要取回本金的话需要和保险公司联系。
前街一号记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的大厅公告栏中看到,该支行目前代理的保险产品包括中国人寿、农银人寿、安邦财产3家保险公司的7款产品,西翠路支行的客户经理、柜员、大堂经理都具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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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刘女士向前街一号反映,2011年6月份,她在中国农 业银行购买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命人寿保险)的一款保险产品,当时向刘女士推销保险产品的人称,刘女士连续5年每年交纳2万元后,能取 走10万的本金和分红。刘女士提供的合同显示,保险产品合同期长达104年,2115年6月7日为合同期满日。近日,刘女士想取回已交纳的10万元本金, 但生命人寿保险方面告知刘女士只可取出9.8万元。中国农业银行西翠路支行承认刘女士购买的产品是其代理的保险产品。生命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一客户经理告 诉前街一号记者,刘女士目前要取回所有本金的行为属于退保,只能按当前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退款,所以无法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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