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龚爱爱事件进展 神木龚爱爱事件始末(5)
2013-02-01 来源:未知
解除职务
陕西省神木县称,经查,龚爱爱与龚仙霞为同一人,后者户口是虚假的,公安机关已将其注销。
据陕西省神木县公安局介绍,龚爱爱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确实存在,信息为:女,汉族,出生日期为1964年8月8日,2007年3月户口由山西省临县迁入陕西省神木县。神木县公安局出示了一份由临县公安局克虎派出所提供的情况说明,称龚仙霞与龚爱爱应为同一人,系克虎派出所民警在户口录入时工作疏忽造成。
神木县公安局政工监督科主任付广平说:“龚爱爱是神木县的久居户,户口资料是真实有效的。龚仙霞是虚假的。”龚仙霞的虚假户口已经被公安机关注销。
2013年1月18日晚,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召开董事会,解除了龚爱爱副行长职务的聘用合同。[14]
1月25日有媒体接到爆料,“房姐”龚爱爱以龚仙霞名义在北京朝阳区北苑拥有1000多平米房产。知情人士透露,该处房产分为4套,1套租给干洗店,另3套空置。物业工作人员透露,“听说这些房产户主‘龚仙霞’就是‘房姐’。”但他没见过龚爱爱本人
注册公司
2013年1月24日,经调查发现龚爱爱使用名为龚仙霞的陕西身份证在北京注册一家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此外,央视报道称龚爱爱利用“虚假身份”,在西安拥有一家投资公司,在神木注册了数家公司。龚爱爱在上述多家公司投资金额高达数千万。[15]
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
昨日,据央视《东方时空》报道,记者近日一直在陕西神木寻找龚爱爱。但截至目前,龚爱爱本人两部手机始终无法接通;记者与其家人无法取得联系;神木家中无人。
央视记者实地了解,神木警方也在找龚爱爱。但当地警方表示,目前龚爱爱事件还没立案,尚不能对龚爱爱本人采用技侦手段,来确定其具体位置。目前对其下落也完全不知道。
对此,北京市熊志律师事务所王荣香律师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8条规定,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初次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王荣香律师认为,北京公安机关已经对房姐事件立案侦查,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跨省进行技侦,追查犯罪嫌疑人归案。若北京警方提出要求,神木当地公安机关有义务配合其进行技侦追捕犯罪嫌疑人归案。
昨日上午,新京报记者也曾电话联系神木县公安部门,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有联系上龚爱爱。昨晚,记者再次致电神木县宣传部,对方称事件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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