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将3套房都过户给了儿子,住进福利院却后悔不已(4)
2017-05-12 来源:未知
到底要不要告,董爷爷其实很犹豫。“我都85岁了,还要告自己儿子,心里想想,做人没意思了。”
这5年,董爷爷拨打小儿子的电话再无人接听。可是听儿媳妇说,儿子过年过节都会回杭州,只是不去看他。他尝试去住处堵人,也没有成功过。
“我经常掉眼泪,想想有点伤心。儿子不来看我,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从小到大,给他买汽车,给他钱。孙子来看我,说他爸是没脸见我。如果真的没脸,来看看我解释解释,为人父母,我也不会真正怪他,我总归想他的。”
“生儿子容易不孝啊,还是女儿好”,董爷爷感叹着,又突然想起来什么:“福利中心有位奶奶,女儿想要她妈一套房子,老太婆不肯,这个女儿6年没来看她。看来女儿也狠心的。”
社会福利中心法律援助点的负责人介绍,他们提供法律援助一年来,接收到的咨询大约有近100多起,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立遗嘱,差不多有40多起,而立遗嘱的内容几乎都是关乎房产的。
“有些是怕自己百年之后,几个子女因为房产起纠纷,就提前立好遗嘱分分掉。有些是从保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考虑,立遗嘱说把房子只留给儿子或者女儿,不让它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该负责人说,还有的做法是简单干脆的,比如,有两个孩子,一个不照顾老人,父母就提前把房子卖掉,钱拿来养老,等自己不在的那一天,就把剩下的钱直接给孝顺的那位。“总的来说,老年人对房子的问题还是比较操心的,也比较敏感的。”
在我们的走访中,问及34位老人,是否愿意把唯一的房子留给子女,靠退休金在福利中心生活?得到的答案竟几乎都是:愿意。在牺牲和成全的背后,他们常说的一句话是:“年纪大了,房子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只愿他们孝顺。”
我经常掉眼泪,想想有点伤心。儿子不来看我,究竟是什么原因。我没有对不起他的地方。从小到大,给他买汽车,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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