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1年:2年跑10趟最高法(2)
2017-05-15 来源:未知
探监日
保定市某监狱每月一次的探监日,韦蜀勋总是站在队伍排头的位置。12年来,韦蜀勋无数次往返于天津和保定之间,风里来雨里去,从无间断。
狱友家属同情这个满头白发,步履日渐蹒跚的老太太,几乎每次都是独自一人,还跑得这么勤,“大娘,你怎么每次都来?”“大娘,你家里人呢?”
2005年,韦蜀勋的小儿子张明,在河北省保定市涉嫌一宗杀人案,他被指控将一河北籍男子刺死并将尸体肢解藏匿,案子经过一审、发回重审、二审起诉,2007年,河北省保定市中院二审判定:张明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明自刑事拘留进入看守所后就不断喊冤,辩护律师主张案件无论是凶器等关键性证据还是证人证词都存在诸多疑点,但二审宣判后,对于仍然不服判决的张明和韦蜀勋,律师劝道:“先进监狱吧,比看守所条件好,有什么事到监狱还可以再申诉。”
张明转入保定市某监狱,从此,这里成了韦蜀勋最为牵挂的地方。
(今年在保定监狱前)
夏天到了,韦蜀勋按照47岁儿子的身材给买了两件汗衫,照例放在监狱门口的小卖部里,以某种家属们心照不宣的“流程”转入狱内。前阵子张明在狱中犯了牛皮癣,但是药品带不进去,韦蜀勋急得心焦。
为了省钱,这些年韦蜀勋一直搭头一天的大巴车赶到保定,挑监狱附近小旅馆里最便宜的屋子住一宿,20元一晚。按理说房价已经涨到30多元了,但是老板一直坚持不肯多收她的钱,觉得大娘不容易,还非要退钱。早餐是1.5元一碗的豆腐脑,最近一次去保定,韦蜀勋总去的早餐店关门了,她才换了一家,点了碗4元钱的馄饨,掏出从家里带来的剩馒头就乎着一起吃,这时候,“店里有位女顾客,非要给我一个驴肉火烧。她对我说:‘大娘,吃这个软和。’”
韦蜀勋泪眼模糊,“还是好人多!”
为了给小儿子伸冤,她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耗尽积蓄,现在独居在大儿子的单位房内。大儿子争气,但是被单位远派到海南工作多年,张明申诉需要用的专家鉴定费价格不菲,也都是大儿子掏的钱。可就在去年,大儿子也被查出扁桃体癌,母亲再也不好意思麻烦他了。“我现在每个月有军工厂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管自己肯定够用了,为张明奔波的费用就要能省则省。”
相关内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