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骗扶贫资金受处 曾扶贫有方被公认为好书记(2)
2017-05-15 来源:未知
调阅互助社社员填写的《白沙县牙扩村扶贫互助社借款约据》,到银行核查互助社账户明细……很快,调查组发现互助社的资金账户“凭空消失”了4.7万元。
原来,自从15万扶贫资金归自己管理后,李桂文就开始动起了心思。2011年9月底,互助社将14.9万元的互助资金借给42名社员。2012年8月,借款到期的17名社员陆续将4.7万元归还互助社。
第一批资金发放的时候没敢动手,现在这笔钱刚刚回到互助社的账上,就被李桂文盯上了。
2012年9月,李桂文冒用李某广、符某花的名义,私自填写了《牙扩村扶贫互助社入社申请表》《白沙县牙扩村扶贫互助社借款约据》,并通过伪造会计、出纳签名,“借”出了第一笔5000元。
尝到了甜头,李桂文又陆续冒用他人名义继续借贷。李某清5000元、刘某现4000元、刘某丰5000元……直到2013年8月,李桂文共以13名社员的名义骗取互助资金4.7万元。
调查组找到13位“借款人”逐一了解情况,但他们都表示自己没有向互助社借过钱。此外,调查组还得到了一个信息——李桂文曾向他们要过身份证,至于做什么他们却不知道。
“请你说说这13个人借款的手续问题。”调查组随即对互助社会计符某源和出纳刘某美进行了询问。
“这不是我的签名,肯定是伪造的。”当看到“自己”在借款约据的签字时,符某源肯定地说。
鉴于基本事实已查清楚,2016年5月13日,白沙县纪委对李桂文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心存侥幸酿苦果,亡羊补牢犹未晚
2016年5月16日,白沙县纪委调查组就李桂文违纪问题,找李桂文进行谈话。
“据我们了解,群众在互助社有申请单据,但其本人却没有领取到互助资金,有没有这回事?”
沉默了许久,李桂文终于开口:“有,我当时想养猪,在我的基地里建养猪场,但钱不够,我就想到互助社的资金。”
“你共领取了多少互助资金?怎么取出来的?”
“我共领取了4.7万元。我冒用了李某清等13个人的名义,自己填了表,伪造会计和出纳的签名,然后就领出来了。”
互助社本应将扶贫资金用于帮助贫困户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如今却成了互助社理事长个人的“提款机”。
案发后,李桂文归还了4.7万元的涉案款。
扶贫资金,一分一厘都动不得歪心思,心存侥幸终究还是躲不过严惩。
2016年7月25日,李桂文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
泪水洗刷不了犯过的错,更湮没不了违纪事实,如今被开除党籍的李桂文才恍然大悟。“我希望党员干部以我为戒,不要跟我一样,要老老实实做人,多为群众谋利益。”受到处分后,李桂文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
案发后,白沙县青松乡牙扩村及时完善了互助资金管理制度。据了解,如今所有互助社会员借贷都必须要经过村“两委”班子会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获得借款,确保借贷公开透明。此外,牙扩村还发动村民,对扶贫资金借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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