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39岁女老板林海燕非法集资6.4亿获死刑
2013-05-16 来源:未知
温州39岁女老板林海燕非法集资6.4亿获死刑 炒期货亏空4亿。贪官贪污4亿有几个死刑?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海燕集资诈骗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林海燕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温州一女商人因非法集资六亿被判死刑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三(15日)判决39岁的女商人林海燕集资诈骗罪名成立,并判处其死刑,并向受害人赔偿非法所得的四亿多元人民币。
报道形容此案是温州当地至今为止金额最大的一起集资诈骗案。据透露,林海燕伙同其他人在2008年成立温州鑫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违规代理香港一家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期货交易平台,并从证券、期货交易佣金中获取分成。
而在有关交易产生巨额亏损后,林海燕隐瞒真相,并以高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陆续向朋友、同事、同学、老师、亲戚、邻居以及他们介绍的不特定对象继续非法集资,直到2011年10月下旬因资金无法周转而案发。
在此期间,林海燕及其同伙累计集资了6.4亿元人民币。
两年内四千多人获罪
近年来,中国各地发生了许多非法集资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网站在2013年4月6日披露,自2011年起已经有人4,170因“非法集资”被定罪,其中1,449人被判5年以上刑期或死刑。
其中最著名的是有“东阳富姐”之称的浙江80后女富豪吴英涉嫌在2006年到2007年间非法集资7.7亿元人民币,在2009年12月和2012年1月被金华市中院和浙江省高院一审和二审判处死刑。
不过,由于不少公众舆论为吴英叫屈,最高人民法院后来没有核准有关的死刑判决,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最后改判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13年1月,鄂尔多斯市一名女子苏叶女因非法集资12亿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死刑。
2012年4月,30岁温州女子王彩平也因为非法集资一亿多人民币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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