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秀夫陵园遭破坏 毁坏烈士墓怎么处置
2017-07-24 来源:未知
陆秀夫陵园遭破坏 毁坏烈士墓怎么处置:2017年7月22日,广东省潮州湘桥区磷溪镇英山村民发现陆秀夫陵园受破坏,村委和陆氏宗亲获悉后马上报警处理。据初步统计,作案者用铁具重击陵园里面的石构件十五处,包括石狮六只,碑记石二块香爐二个石碑记亭柱石二条主墓抱石二条。
广东潮州网民22日发帖称,位于潮州市湘桥区磷溪镇英山村的宋末名相陆秀夫陵园受破坏,包括香炉、石狮子等多处石构件被击毁。记者23日从潮州湘桥警方证实了此消息,警方称目前已介入调查。
潮州市公安局湘桥分局指挥中心黄王楷表示,接报后,警方迅速展开侦查,现场勘察发现有部分香炉、石柱等石构件被破坏,警方已成立工作组,进行后续保护工作。目前该案正在调查阶段。
陆秀夫(公元1236年—公元1279年),字君实,一字宴翁,别号东江,楚州盐城长建里(今江苏省建湖县建阳镇)人。南宋左丞相,抗元名臣,与文天祥、张世杰并称为“宋末三杰”。崖山海战兵败,背着卫王赵昺赴海而死。时年四十四岁。
公开资料显示,陆秀夫殉国四年后,元朝枢密院副使兼潮州路总管丁聚,仰慕陆秀夫高风亮节,于南澳青径口为陆太夫人营墓,并题碑“宋忠臣左丞相陆公墓”。
后经历历史变迁,墓园曾被夷为平地、碑石散失。近年陆秀夫墓碑又被发现,潮汕陆氏宗亲联谊会各乡代表经过商议,于2003年把陆秀夫墓碑迁至英山村枫塘山重建陆秀夫墓并扩为陵园。
烈士一直被人们敬仰,烈士陵园更是他们留下来的精神财富。不管古代还是如今陵园一直受国家保护。
毁坏烈士墓怎么处置?
第十六条 以损毁、涂划、玷污等方式侮辱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由于玩忽职守,造成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烈士斗争史料和遗物遭受较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百二十四条 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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