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凌与姚元浩
王心凌私密照外泄 为前任姚元浩所拍:据台湾媒体7月25日报道,王心凌闺房私密照在脸书上被外泄,当中她穿著白色小可爱、桃红内裤,手遮著脸在床上睡觉,读者指有人回复曾去她家装修,证实照片中的人正是她。
经查,王心凌经纪人张嘉容第一时间承认照片是姚元浩所拍,当时王心凌与姚元浩情正浓,姚元浩觉得她的睡相可爱而拍下。经纪人同时称,1、2年前即发现照片流出,当时质问姚元浩,他坦承是他所拍,不知为何会外泄。
稍后经纪人发表正式声明:“那是心凌在家赖床午睡的照片,流传这个照片已经涉及妨害秘密,严重侵害艺人隐私,已与律师研究,针对拍摄及散佈者提出民、刑事法律诉讼。”
据悉,王心凌得知时很生气很慌乱,觉得私下照片被外泄,让她很难过。
爆料读者虽表示王心凌私密照早在网上流传并热议,但记者在2个相关网页搜索,图文似乎已被删除,不过搜寻其他网络后仍发现片段在流传。
对此,记者求证姚元浩本人,他未接电话、转入语音信箱,他的经纪人则说不知有此事,等找到他再回应记者。不过,拍摄女友私照并外泄,此行为相当不负责任,当时姚元浩推说不知道,但此私密照,若非拍摄者分享,还可能就是手机落入他人手中。
法界人士研究判断,若王心凌在不知情下被拍,因内容涉及隐私,姚元浩恐涉妨害秘密罪。
王心凌和姚元浩交往4年多,多次传出好事将近,不料今年2月拋出分手震撼弹,据悉原因包括个性差异、聚少离多、男方对事业不够积极,以及王妈妈反对。
姚元浩公司发声明:
姚元浩所属公司杰星传播表示,姚元浩从没有想要伤害王心凌,照片更不是他散布出去,已经委请网络警察,追查外传照片的人,以正视听,同时,并和律师商议,透过法律途径对不法者进行法律追究。
对于旧照片被不法人事盗取、散布,姚元浩深表遗憾和痛心,也在第一时间内寻求法律途径还原真相,也将勇敢以对,和王心凌一起面对旧照片外泄的风波。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王心凌第一次私密照被外流,她和前男友范植伟分手后,男方也曾在网路Po出裸上身的亲密合照。王心凌和范植伟在2000年工作时认识,交往5年后传出分手,当时不仅流出两人亲密照,范植伟更曾爆出:“17岁的王心凌初夜不是给他。”
据悉,王心凌在情感上,已经是圈内数一数二的洁身自爱,却数度被前男友爆料,让不少王心凌身旁友人替她难过,大喊:“真的遇人不淑!”对于私密照外流一事,王心凌所属天晴音乐也发表声明。
哪些行为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
我国《侵权责任法》有相关规定,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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